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16-06-08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公正性声明

中国海洋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主要职能之一是开展海洋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及海洋环境调查、监测,能够在海洋资源调查、海洋监测、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测量、海洋区划规划、海洋工程区划等工作,为海洋科学研究、海洋开发利用、海洋工程建设、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综合管理提供大量准确可靠的海洋监测/检测数据和实验与研究报告。为提高监测/检测工作的服务质量,在我国的海洋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生态恢复和权益维护等方面提供社会公证数据,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学校特作如下声明:

一、中国海洋大学是依法成立的海洋监测/检测机构,对本单位所有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学校建立有保证监测/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覆盖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并积极运行。

三、学校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严格保护客户机密信息,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保证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和干预。

四、学校全体监测/检测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设备、技术资料和其质量记录严守机密秘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外泄露或转让委托方技术成果,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受他人或单位的礼品、礼金或其他影响公正性评价的行为私下在外单位报销费用,在与甲方进行合同谈判时不得向对方赠送礼品、礼金或暗中给予对方回扣等。

五、学校的相关业务活动接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定期按规定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

六、质量方针

科学、公正、诚信、满意。

质量方针释义如下:

科学:尊重科学,尊重人才,严格按照科学规律办事;鼓励监测/检测人员勤奋主动学习、勇于创新,以最新的科学知识武装自己;采用最先进的检测手段、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检测结果实现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

公正:坚持第三方公正立场和非歧视原则;保证监测/检测人员的权益和独立判断能力不受行政、经济、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保守客户机密秘密,维护其知识产权,不向任何非允许渠道透露检测信息,不参与监测/检测项目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不利用客户的科研成果或信息或将其转借他人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服务活动;依据标准实事求是地开展监测/检测活动,确保监测/检测结果客观、真实、具有代表性、公正性和溯源性。

诚信:遵纪守法,恪守信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客户委托的检测监测/检测任务。

满意:客户满意率是评定检验本中心工作质量的尺度标尺,严格质量内审与管理评审,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方式征求客户抱怨,及时发现质量偏离,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赢得客户满意,创更佳业绩。

七、质量目标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能分工,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规范质量管理程序,监控调查分析过程,完善资源配置,实现如下目标,创建国内质量一流的海洋监测/检测机构。

八、为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实现上述质量目标,本机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保证中心检监测/检监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九、我们坦诚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十、在中国海洋大学官方网站公布公正性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欢迎社会各界对本中心监监测/检测工作积极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我们虚心接受客户对监测/检测工作质量的申诉和投诉,以积极态度按要求进行追溯和审核,提出令客户满意的处理意见。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校长于志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